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集
职务犯罪案件的走向,常常藏在证据审查与数额认定的细节里。本页收录团队近年来经办的部分职务犯罪案件并作脱密整理——覆盖受贿、行贿、串通投标、职务侵占等常见罪名,逐案呈现案情梗概、涉案金额、法定情节与最终结果,供当事人及家属对照参考。
2017年至2022年期间,被告人利用担任某三甲医院内科主任的职务便利,在药品推广、检测项目合作等方面为多家医药企业及医药代表谋取利益,先后多次收受现金贿赂,时间长、次数多、涉及多家业务单位。
2021年7月以来,被告人利用负责超限运输许可证审批(受理、技术审查、审定)的职务便利,通过二类证免勘验、向执法人员打招呼加快勘验等方式,为大件运输业务办理加快审批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2008年至2022年,被告人利用担任乡镇领导、街道副书记、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便利,在融资贸易、工程项目承接、政府项目资金支付结算、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现金、消费卡等,涉及多人多笔。
2012年至2022年,被告人利用负责医院信息化项目采购、设备管理、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及维护等职务便利,在信息化项目承接实施、款项支付、统计药品使用数据(统方)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多名医药公司及医药代表所送现金,时间长、人数多。
2023年,被告人利用担任某建设工程招标人评委的职务便利,明知投标人串通投标仍通过指导标书制作、协调评委打高分等方式帮助其中标(中标金额 1.24 亿余元),共同收受好处;另在另一装修工程招投标中为他人谋利并共同收受财物。
2021年至2024年,被告人作为某建设公司实际经营人,伙同他人串通投标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0 个(中标金额 7000 余万元,该公司中标 3 个、非法获利约 32.8 万元);同时为感谢某水利局局长在承揽工程上的帮助,多次贿送香烟提货券、茅台酒并支付别墅景观设计、绿化、装修费用。
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,被告单位(某生物技术公司)为获取订单价格优势、维系与某外企长期合作,经实际控制人被告人与该公司区域经理协商,给予该经理现金合计 159 万元。
2022年3月至2024年2月,被告人利用物业公司项目经理职务之便,使用个人支付宝、微信账户收取小区车位销售款 34.12 万元,其中 20.7 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。
2015年、2018年至2020年,被告人利用担任某建设公司分公司财务人员的职务便利,通过修改电子账册、伪造银行电子回单、虚增税款等方式,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占公司资金。
被告人系某房地产公司营销主管,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,伙同第三方销售公司操控房屋销售优惠、向客户收取合同价外费用并参与分配,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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